2024年9月,民主派媒体《立场新闻》的案件告一段落,两名主编因”串谋发布煽动刊物”被判有罪,创下先例。无国界记者(RSF)与法律专家 Josephine K. 共同分析法庭的调查结果,讨论这项判决对其他在港记者有何意义。
2021年12月,民主派媒体《立场新闻》遭警方突袭搜查,总编辑钟沛权、林绍桐等多名员工因涉嫌触犯《煽动条例》被捕。由于这项殖民时代的法律与普通法管辖区的基本权利、自由互相抵触,在香港已超过五十年未被执行。
上述指控涉及《立场新闻》在2020年6月《国家安全法》颁布后刊登的17篇文章,内容涵盖采访、新闻报导、调查报导,及批评《煽动条例》本身的评论。
钟沛权、林绍桐被捕近三年后,法官郭伟健在2024年9月作出长达180页的判决,裁定两人”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名成立。判决书宣称煽动罪法条并未过度限制言论自由,断然驳回被告提出的所有宪法和法律辩护,为未来针对媒体工作者的煽动叛乱审判创下危险的先例。
营造有利检方的条件
- 不需提出证据证明煽动叛乱。检方只需证明出版资料有煽动性风险,便可依《煽动条例》定罪。他们不需证明被告有实际出版所谓煽动性资料的意图;被告有煽动暴动或混乱的意图;阅读这些涉嫌煽动性资料的人是否确实被煽动采取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或刊物对国家安全造成任何实际风险。
- 无需解释即可声称引述和报告为”假”。检方甚至引用法国哲学家的话语,指出”现代政治宣传不再依赖百分之百的谎言,而是半真半假的资讯”,并得出《立场新闻》专题、新闻报导中的受访者根本不可信的结论。
- 滥用”时代背景”概念。 《立场新闻》的判决书大量使用”时代背景”一词,以确立法庭对当时社会政治氛围的主观解读,作为文章发表背后具有煽动意图的证据。举例来说,判决书引用2019年抗议活动(发生在颁布《国安法》和在涉案文章发表之前)的相关统计数据来支持下列观点:《国安法》生效后发生的社会动荡和立场新闻的文章有关。
记者报导异议反被诬控为推广异议
- 将报导煽动叛乱法视为煽动叛乱的行为。记者在报导政府重新执行《煽动条例》时,对公众来说是全新的资讯,他们自然会想了解重新回锅的法律。然而解释《国安法》和《煽动条例》如何限制言论自由,指出其规定模糊且过于宽泛的文章,却被判定为煽动性文章。
- 忽略媒体在报导有新闻价值的个人和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本案某篇文章被判定为煽动性文章,因文中提到某人因煽动叛乱罪被捕,但未明确说明相关指控的依据(尽管这些指控众所周知)。这篇文章被认为是对被告”于明或于暗的支持”。法院也认定这篇文章抹黑政府,因文章以批判性角度质疑警方的行为,被认为可能损害国家安全并”激怒”公众(尽管文中论调反映当时大多数香港人的意见)。
- 误解社论文章和调查性报导之间的差异。法院在这项判决中,误将针对法律学者的标准套用在《立场新闻》的专栏作家上,批评作者未能引用具体的法条编号,也未进行全球法律研究,呈现煽动叛乱法在全球各地的应用情形,提出”平衡”资讯。
- 以受访者观点为由惩罚媒体。根据法院的规定,记者必须确保他们进行的所有采访都是”平衡的”(而非一昧批评政府)。采访后来因《国安法》被捕的民主派候选人的内容,被定调为发表”激进分子”的观点,但若受访者也批评了自己的民主阵营,访谈就不会被认定为具有煽动性。
法治的新漏洞
- 几乎没有辩护的余地。法院在本案中不但驳回煽动叛乱法严重言论自由的论点,也几乎不要求检方提供任何实际煽动意图的证据,为相关案件创下先例,让被指控煽动叛乱的个人几乎没有辩护的余地。
- 不惜一切代价定罪。这也显示香港法院对国家安全罪行采取的强硬态度,也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定罪。郭法官为了宣布检方不需证明被告有意发表煽动性文章,不惜推翻他自己早先在同一法院另一起煽动叛乱案件中的判决,一切都只为了确保《立场新闻》被告背上被控诉的罪名。
- 危险的先例。本案由香港区域法院判决。值得注意的是,区域法院没有义务遵循其他区域法院的判决,然而本案可能会对其他区域法院法官产生巨大影响。由于本案尚未提出上诉,上级法院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审查判决并采取补救措施。
Josephine K. 为化名,作者出于安全考量而希望保持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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