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引言

1 – 香港的新聞自由一落千丈
1.1. 中國對媒體加強控制
1.2. 利用法律打壓異議
1.3. 對記者與媒體的影響

2 – 給記者的安全建議
2.1. 防範監視
2.2. 面對執法機構
2.3. 面對法律指控

3 – 資安建議
3.1. 保護你的數位設備
3.2. 管理你的線上足跡
3.3. 保護你和消息來源的線上通訊

4 – RSF 的資源
4.1. 培養能力
4.2. RSF 的援助服務
4.3. RSF 的出版物

5 – 外部資源
5.1. 心理健康資源
5.2. 獨立媒體推薦

檢查清單:在香港報導前需自問的問題

RSF 於1992年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合作首次出版《RSF 記者安全指南》,之後定期更新,為前往高風險地區的記者提供實用建議,協助記者針對武裝衝突、疫情、自然災害、街頭抗議等各種危險做準備,回應世界各地記者的多元需求。

引言

香港於1997年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分之一世紀後,《基本法》名義上保障50年的新聞自由如今面臨前所未見的威脅。無論在香港境內還是海外,報導香港的記者都面臨遭受恐嚇或監控的風險,甚至可能因涉嫌「煽動罪」或「國家安全罪」被起訴,甚至遭到拘留。

在不到20年的時間裡,香港在 RSF 新聞自由指數中的排名,從2002年 RSF 首次發表指數時的第18名一路下滑至2024年的第135名。截至本指南出版時,香港有11名記者及新聞自由鬥士遭到關押,中國大陸則有113人

本附錄旨在針對報導香港的記者面臨的人身安全、資訊安全及新法律威脅提供相關建議。RSF 集結駐港記者與安全專家的意見,期望能藉此推動香港局勢相關資訊自由流通。

1 – 香港的新聞自由一落千丈

1.1. 中國對媒體加強控制

直接控制與間接施壓

過去十年,北京當局逐步加強掌控香港媒體,主要手段為直接取得華語媒體所有權,以及間接對其他媒體施壓,利用廣告商來強化北京威權政權的敘事。香港的英語媒體(包括華語媒體的相關機構)也面臨類似的風險。2021年,香港最知名的民主派報紙《蘋果日報》被強制停刊,凸顯新聞自由與獨立新聞報導面臨的威脅。

自我審查增加

北京對媒體加強控制,導致媒體的自我審查隨之增加。港版《國家安全法》於2020年6月生效後,許多記者因擔心面臨法律後果,報導可能被視為批評北京或香港政府的內容十,變得更加小心翼翼。如此一來,公眾取得未經審查資訊的管道也跟著受限,使香港的媒體環境變得更貼近中國大陸,意即媒體由官方掌控,只能發表政府核准的內容。

海外香港媒體遭審查

2024年10月,香港當局要求總部位於美國的 WordPress 母公司 Automattic 將《如水》網站下架。《如水》為流亡海外的香港民主派人士於2021年創立的媒體。當局引用《國家安全法》及新實施的「第23條」相關規定,指控該網站涉及分裂國家及煽動罪。儘管Automattic拒絕配合,香港多家網路供應商已封鎖該網站,為利用網路審查打壓香港境內異議寫下令人擔憂的先例。

1.2. 利用法律打壓異議

《國家安全法》(NSL)
國家安全法》(NSL)為中國最高立法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0年6月強行施加於香港的法律。該法以模糊且廣泛的語言定義被認為是威脅國家安全的行為。《國安法》列出四項主要罪行,每項罪行最高均可處無期徒刑,廣泛賦予當局壓制異議人士的權力。

《國安法》的影響範圍遠超出香港境內。若外國記者曾寫過涉及中國敏感議題的報導,無論其國籍或居住地為何,都應避免於香港或其他中國大陸的機場轉機,因為他們過去的報導可能被解讀為「危害國家罪行」。根據《國安法》,個人在抵港後,即使尚未通過入境檢查,也可能被「引渡」至中國大陸。

《國家安全法》下的主要罪行

勾結外國勢力或境外勢力

  • 定義:透過「提供國家秘密或情報」、「和外國或境外機構串謀」或「接受外國或境外機構指使」,從事「敵對行動」或引發對中國的「憎恨」。
  • 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 中國的先例:中國將外國媒體形容成該國政府的代理人。2020年至少有18名外媒記者被驅逐出境;2021年,3名外國記者因間諜罪被拘留。2020年8月,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前商業新聞主播成蕾因涉嫌洩露國家機密被拘留,並於2022年秘密審判後被判刑。她在被拘留三年後,於2023年10月獲釋。
  • 於港執法:2020年,當局以《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的社群媒體活動及出版物為由,指控他違反《國安法》。2021年起,數名《蘋果日報》員工也面臨類似指控。

顛覆政權

  • 定義:意圖「推翻或破壞」中國的「根本制度」,或「嚴重干擾、破壞」中國或香港中央權力的職能。
  • 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 中國的先例:截至本報告出版時,至少有13名記者因「顛覆國家政權」或「煽動顛覆」罪被拘留。
  • 於港執法:毛孟靜、何桂藍等新聞自由鬥士因支持民主的立場,及參與2020年計畫否決政府預算的初選計劃,2021年起被拘留至今。該案特別提及他們與外媒的往來。

分裂國家

  • 定義:意圖「破壞國家統一」或「將香港從中國分離」。
  • 高可處:無期徒刑。
  • 中國的先例:此罪名經常與針對維吾爾族和藏族等少數民族的「分裂主義」混為一談。
  • 於港執法:報導香港文化身份或支持獨立運動的記者可能面臨「煽動分裂國家」的指控。截至本報告出版時,尚未有相關案件進入法庭審理。

恐怖活動

  • 定義:透過實施「嚴重危害公共健康或安全的活動」,「造成或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
  • 高可處:無期徒刑。
  • 中國的先例:目前至少有71名記者因恐怖主義相關的罪名被拘留,新疆特別多。
  • 於港執法:報導抗議活動可能被視為「參與」恐怖主義,外國記者可能因「支持恐怖主義」遭逮捕或驅逐。截至本報告出版時,尚未有人被以「恐怖主義」之名罪。但2021年,數名學生領袖因悼念襲警人士而被指控宣揚恐怖主義,引發對是否會將報導類似行為解釋為「支持恐怖主義」的擔憂。

《煽動條例》

煽動條例》是源自殖民時期的法律,曾經停用超過50年,2020年9月被重新啟用。該條例將煽動暴力、不滿情緒,或任何可能「引發對司法機構、政府部門或領土安全機構的不滿」之行為(包括言論或出版物)定為犯罪。由於該條例措辭含糊,允許政府用來打擊批評政府或倡導異議的個人和團體。

《煽動條例》下的主要罪行

煽動意圖

  • 定義:煽動暴力、不滿,以及任何可能「引發對司法機構、政府部門或領土安全機構的不滿」之行為(包括言論或出版物)。
  • 最高可處:兩年有期徒刑。
  • 香港殖民時期的執法:該法於1950年代和1960年代以發表煽動性內容之名,被用來起訴支持中國的媒體。
  • 當代香港的執法:自該法復活以來,已有數十人因高呼口號、在法庭鼓掌,或發表批評政府內容被捕。《蘋果日報》和《立場新聞》等媒體的員工遭到指控,最終導致上述媒體關閉。2024年9月,兩名《立場新聞》前總編輯分別被處11至21個月的有期徒刑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3條」)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常被稱為「第23條」,是以《基本法》第23條為基礎,於2024年2月通過的法律。該條例導入新罪行,加重既有罪行的刑罰,並賦予政府強大的執法權力。由於該條例定義模糊且權力範圍廣泛,為打壓異見聲音提供法律框架,極易被濫用。該法使記者、社運人士以及一般公民在參與「被視為違背政府對國家安全解釋」的活動時面臨嚴重風險。截至本附錄最新更新時,僅有一人在2024年5月因「與煽動意圖相關的罪行」根據此法被逮捕

第23條下的新罪行

竊取國家秘密與間諜活動

  • 定義:這項法律對「國家秘密」的定義極為廣泛,包括「重大政策決定」、「經濟或社會發展」以及香港的「對外事務」。從事間諜活動包括勾結「境外勢力」,發布虛假或誤導性聲明,或洩露國家秘密。
  • 最高可處:20年監禁

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

  • 定義:這項新罪行針對涉嫌故意或因「魯莽行為」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其中包含曝光警員個人資訊(肉搜)等數位行為。
  • 最高可處:20年監禁,若涉及「與境外勢力勾結」,則可判處無期徒刑

境外干預

  • 定義:這項罪行將與「境外勢力」合作以影響本地或國家當局的行為定為犯罪,例如接受外國政府、政治組織或個人的資助或指使。
  • 最高可處:14年監禁

叛亂

  • 定義:這項罪行將協助武裝力量或其組織對抗中國的行為定為犯罪,並引用2019年民主派抗議活動期間動亂為立法依據。
  • 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叛國罪與未報告他人叛國罪

  • 定義:這項法律不僅將叛國行為(如向中國發動戰爭)定為犯罪,還將未披露他人叛國行為視為違法。
  • 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1.3. 對記者與媒體的影響

面臨暴力與威嚇

香港的記者現在正處於一個敵意更深的環境,政府與執法機構常用暴力、威嚇手段來壓制批評性的報導。一些記者在發表批評政府人權、新聞自由相關問題的報導後,甚至遭到高階官員騷擾或公開點名。許多記者在2019年和2020年報導香港抗議活動時,即使在明顯佩戴的「記者證」情況下,依然淪為肢體暴力的受害者。在《國安法》下,現場報導抗議活動或敏感議題可能會以「宣揚恐怖主義」之名遭到起訴,使得本地、外國記者面臨被逮捕或驅逐出境的風險。

自我審查與流亡

在《國安法》第23條及《煽動條例》的嚴厲懲罰下,許多記者被迫進行自我審查,避免遭到起訴。由於沒人能夠明確掌握紅線在哪,這種寒蟬效應使得許多記者不敢報導敏感議題。持續不斷的法律威脅、騷擾或暴力,也迫使數百名記者逃離香港,移居海外繼續記者工作,以免遭到立即的打壓。

對外國媒體的行政壓力

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外國媒體在香港面臨嚴峻挑戰,批評性報導可能被視為犯罪。記者與媒體面臨因涉嫌「勾結境外勢力」被捕、驅逐或遭到拒發簽證的風險。這些壓力再加上更嚴格的法規和資產凍結,已導致許多外國媒體撤離香港,進一步限制了新聞多樣性與獨立新聞的發展。

案例研究:三家被針對的知名媒體機構

  • 《蘋果日報》
    在《國安法》下,民主派報紙《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及多名員工因出版物和社群媒體活動被指控「勾結境外勢力」。當局打壓《蘋果日報》導致該報資產被凍結、高層管理人員被捕,最終在2021年被迫關閉,對香港的新聞自由造成重大打擊。該報員工的案件的審判仍在進行中,被告面臨無期徒刑的風險。
  • 《立場新聞》
    2021年12月,獨立媒體《立場新聞》在復活的《煽動條例》下被針對。約200名警察突擊搜查辦公室,逮捕總編輯鍾沛權和林紹桐,並凍結該機構資產。指控罪刑包括串謀發表煽動性材料(理由為採訪後來被指控犯下國安罪的人士),以及對敏感議題(如香港「智慧監獄」技術)的調查報導。《立場新聞》因此被迫關閉。2024年8月,鍾沛權和林紹桐被裁定「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名成立
  • 自由亞洲電台(Radio Free Asia)
    在《第23條》生效不到一周後,由美國資助的廣播機構自由亞洲電台(RFA)宣布因擔憂新法對員工安全造成影響,將關閉其香港辦公室。《第23條》中將自由亞洲電台稱為「境外勢力」,使其面臨嚴重風險,無法繼續運營。

2 – 給記者的安全建議

2.1. 防範監視

監視類型

  • 數位監視:當局可能會監視電腦活動、儲存在設備上的資料,或在數位網路上進行的通訊。常見手段包括釣魚郵件、利用過時系統進行的駭客攻擊,或安裝能記錄按鍵或進入攝影鏡頭的追蹤應用程式。未加密的通訊特別容易被攔截。
  • 實體監視:包括步行或車輛跟蹤,使用具備人臉識別功能的監視器(CCTV)進行監視(香港計劃在境內安裝數千台此類設備),或警察隨機檢查。這種監視可能是用毫不遮掩的方式達到威嚇效果,也可能是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暗中蒐集資訊,通常由個人、國家媒體或情治機構執行。

辨識監視

  • 熟悉環境:記者應熟悉自己的日常行程和環境以保持警覺,提升發現數位、實體監視跡象的機率。
  • 觀察四周:注意是否反覆見到同一個人或車輛,還有有人調整設備(耳機等)或假裝參與無關的活動等可疑舉動。
  • 讓自己的行為不可預測:在人群密集區域,使用「緊急停下腳步」或突然改變方向等策略,可能有助於發現跟蹤者。
  • 監控:為防範數位監視,監控自己的設備上是否有異常活動或遭篡改的跡象。

☞ 若需 RSF 協助辨識數位監視跡象及了解防範對策,請洽 RSF 資安實驗室 dsl(a)reporter-ohne-grenzen.de

因應監視

  • 改變路線:改變日常行程,並考慮將可能的跟蹤者引導至中立地點。
  • 融入人群:利用人多的地方或繁忙區域擺脫實體監視。 
  • 加強資安:時時更新軟體,使用加密通訊工具,並請專家協助移除惡意軟體或應用程式。
  • 保持聯絡:隨時與同事或可信賴的人際網路保持聯絡。
  • 報告事件:藉由報告可疑的監視行為來提醒大家提高警覺,並尋求協助。

2.2. 面對執法機構

警察部門類型

  • 國家安全處:根據香港本地法律,國家安全處探員被賦予廣泛的任意權,常以便衣身份行動。他們具備強大的執法權力,包括無需搜索令即可扣押數位設備。這些探員在執法時幾乎不受監督,常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專挑記者與社運人士下手。據報其中一些人已和常規警力隨隊出勤。
  • 一般警察:雖然一般警察的權力受到更多限制,但他們仍常以不充分的理由進行搜查或拘留記者。根據近幾年的報告,警察騷擾記者的情況增加例如沒收設備和任意逮捕,特別是在抗議期間或報導政治敏感議題時。

搜索、逮捕與拘留

  • 隨機攔截搜查:隨身攜帶個人和媒體身分證明,因為警方有權要求出示身分證明。警察擁有廣泛權力,可以以毫不相關的理由搜查個人。根據《警察通例》,被攔截搜查、逮捕或扣押的人可以要求警方提供正式理由或參考命令。警察若被提出上述要求,通常會對自己使用權力的方式更加謹慎,所以記者可以禮貌地要求警察出示身份證明。若情況允許,我們也建議記者配合警方,避免事態升級。若警方的行動看起來毫無依據,請盡可能透過錄音或筆記加以記錄。
  • 警方搜索令和搜查:若警察出示搜索令,請要求查看,可以的話最好拍照分享給律師或可信的聯絡人。仔細檢視搜索令以確保所有資訊都正確。我們建議記者充分配合警方,避免日後出現法律糾紛。切記,根據《國安法》,警察可以進行無證搜查和扣押,但他們不會要求你提供設備密碼,你也有權保持緘默。數位設備通常會永久扣押,因此請考慮使用乾淨的一次性手機,並將敏感資料安全備份在他處。
  • 被逮捕或拘留時:保持冷靜並行使保持緘默的權利。若無律師在場,不要回答問題。請事先把重要聯絡人的號碼背起來,因為屆時你的手機將被沒收。如果被捕,你可能會在和法律代理人取得聯絡的過程中遇到延誤,因此請避免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與執法部門交談。根據第 23 條,嫌疑人在未經審判的情況下最多可被拘留14 天。
  • 警察入室搜查:入室搜索通常發生在清晨,而且可能較為激烈。做好被警察沒收數位設備和器材包括家庭成員的設備和器材的準備。制定通知律師和指定聯絡人來處理通訊和提供支援的計畫。
  • 「舉報熱線」和社區監視:當局設立了鼓勵民眾舉報可疑活動的熱線,可以用來針對記者或與他們有關的人。和人互動時要謹慎,並留意社區中潛在的線民。

2.3. 面對法律指控

  • 被捕時的權利:如果被捕,請保持冷靜並行使保持緘默的權利。避免在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與執法人員交談。被扣押的設備和器材將被作為證據處理,而且不會歸還,所以要做好沒有這些設備也能處理後續的準備。記者應和下列對象保持聯絡多名法律顧問及可提供緊急協助、值得信賴的同事。
  • 處理數位設備與證據:若被拘留,警方可能扣押手機、電腦、儲存設備等數位設備。建議使用加密通訊軟體,並定期將工作內容備份到安全位置。避免攜帶可能被用來對付你的非必要資料。攜帶存有最低限度資料、乾淨的設備,降低與當局接觸時的風險。
  • 為拘留做準備:本地警察局或拘留中心的環境條件不佳,請事先做好準備。穿著多層衣物可以適應溫度變化,佩戴膠框眼鏡,如果有可能被送往候審中心,請避免穿綁帶鞋。心理準備也很重要;保持冷靜,堅定主張自己的權利並遵循程序。
  • 取得法律協助:如果你沒有律師,可撥打免費法律諮詢熱線 8200 8002。自由記者應確保取得警方提供的可用律師名單。需注意,獲得法律支援的過程可能會被拖延,因此必須提前做好準備。
  • 外國記者的流程:面臨法律問題時請通知貴國的領事館。注意,領事協助本身有其限制。如果你持有雙重國籍(包括中國公民身份),可能無法獲得相同的領事支援。

3 – 資安建議

3.1. 保護你的數位設備

  • 使用一次性設備而非個人設備:在報導敏感的審判或法庭程序時,特別建議使用臨時設備。臨時設備提供多一層安全保障,降低敏感資訊被洩露的風險。避免將臨時設備連接到政府或公共 Wi-Fi 網路。定期將採訪筆記及其他材料上傳到安全的雲端儲存空間,然後從設備中刪除,盡量讓設備的儲存空間保持空白。
  • 保護你的個人設備:如果你必須使用個人設備,請確保所有通訊都使用端對端加密工具。例如用 Signal 傳簡訊,並安裝虛擬私人網絡(VPN以保護網路連線。避免使用公共或不安全的網路。電子郵件加密可考慮搭配使用 ThunderbirdEnigmail。務必使用獨特且強大的密碼保護你的設備。
  • VPN 保持開啟狀態:就算香港的網路比中國大陸自由,記者還是有必要安裝可靠的 VPN ,好繞過互聯網限制並保護隱私。當局可能要求網路服務供應商(ISP封鎖被認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網站。如果從海外前往香港,最好在入境前安裝 VPN 以確保全程安全使用網路。
  • 做好設備被扣押或監控的準備:請做好被當局檢查設備的準備。香港法院已裁定《國安全》相關的搜索令凌駕於普通法對新聞材料的保護之上。因此記者應持續按照「3, 2, 1 原則」將資料備份到其他實體位置,並盡量清除設備中的敏感資訊。為防止遠端存取或修改,可考慮使用法拉第袋或法拉第籠,阻絕設備收發信號。

3.2. 管理你的線上足跡

  • 在社群媒體上發表批評性內容:記者在社群媒體上貼文時應保持謹慎,因為這些內容可能會被用作「煽動」或「境外勢力影響」的證據。雖然各大主要平台已暫停與香港當局共享資料,但記者仍應假設所有線上內容都受到監控。避免發表可能被解讀為反政府或煽動性言論的意見或批評。
  • 發表訪談等內容:進行採訪時,請確保受訪者(尤其是民主派人士)充分了解相關風險。若受訪者提出要求,可採變聲或其他方法以確保匿名性。注意,採訪知名社運人士可能被解讀為企圖損害香港形象。
  • 使用筆名或不具名:發表「灰色地帶」的文章時,請考慮使用筆名或不具名,以保護消息來源和自身安全。切記,《國安法》的「長臂」管轄適用於身在香港境外的人,這點對有家人居住在香港或中國大陸的記者尤其重要,因為當局可能對當事人親屬進行報復。

3.3. 保護你和消息來源的線上通訊

  • 從一開始就用假名:記者和消息來源進行長期通訊時,應使用專用設備、專用電話號碼及假名,藉此降低記者端遭監視、被駭的風險。
  • 確保消息來源了解所有潛在風險:消息來源必須了解他們可能面臨的所有風險。提供他們資安基礎知識的培訓,並在對方面臨潛在法律行動時引導他們尋求律師協助。
  • 鼓勵消息來源採用相似的安全協定:使用加密通訊平台和 VPN 是必需的。請確保他們的設備未受監視,你可以建議他們購買新設備,並在住家或辦公室外進行和你聯絡。
  • 永遠不要信任工作場所的設備:預設消息來源使用的工作場所設備已被駭入。不論是公司還是政府部門,任何組織都可能裝有監控軟體。請使用私人且安全的設備進行所有通訊。
  • 使用加密通訊平台:即便最初的通訊是在未加密的平台上開始的,也要永遠堅持使用 SignalProtonMail 等加密平台。避免在電子郵件地址、信件主題或其他未加密的元資料中放入關鍵資訊。請確保消息來源也使用加密通訊。
  • 雙方身份驗證:建立可靠的方法來驗證消息來源的身份。如果中途切換通訊平台,請使用暗語或標記來確認對方為同一人。每次開始對話前都要使用暗語或特定問題來確認消息來源的身份。
  • 提供安全分享文件的方式:確保消息來源使用 SecureDropGlobaLeaks 等匿名分享文件的安全平台。這些平台提供記者與消息來源之間的加密通訊。同時小心後設資料,因為它可能會洩露有關文件來源的資訊。
  • 驗證資訊並將偏見納入考量:以對公眾利益的價值為基準來驗證素材。對消息來源的偏見保持批判性,並注意對方提供的資訊是否有任何不準確之處。

4 – RSF 的資源

4.1. 培養能力

  • 線上培訓計劃該計劃旨在支持香港及中國大陸的媒體和獨立記者,提高他們在人身安全和資安方面的能力,並為他們加強專業與倫理知識。課程主題包括法律知識、新興科技在新聞工作中的應用,還有促進記者交流合作的社交活動。RSF 的培訓計畫自2020年底推出以來,已培訓1,000多名記者,其中超過500名記者來自香港。

若想參加此計劃,請洽:training.rsf(a)proton.me

  • 針對流亡記者的新培訓課程無國界記者與英國國家記者訓練委員會(NCTJ)在2024年9月聯手推出免費電子學習課程。課程涵蓋英國媒體法、公共事務、寫作風格,以及英國媒體業簡介,旨在幫助流亡至英國的香港記者融入當地的新聞環境。

若想參加此課程,請洽:fobrien(a)rsf.org

4.2. RSF 的援助服務

  • RSF 急助服務台若專業、獨立記者因報導工作而遭報復,這項客製化服務可提供財務和行政支援。無國界記者可根據具體情況提供下列協助:為因報導工作遭受暴力的記者提供醫療照護;為遭不當起訴的記者提供法律費用援助;若記者受到威脅後決定逃往國外,RSF 將協助他們找到安全的棲身之處;援助因記者而遭報復影響的記者家屬。無國界記者也提供國際保護或申請庇護的相關支援。上述某些服務可能會由無國界記者與其他非政府組織合作提供。

聯絡 RSF 急助服務台:assistance2(a)rsf.org

  • 對媒體的緊急支援:無國界記者亦協助當地媒體和新聞自由組織在緊急情況下(如遭洗劫、破壞)恢復營運能力,並透過更新材料、培訓員工或支持言論自由活動來培養能力。我們將優先處理涉及破壞或襲擊的請求。

媒體請求支援:assistance(a)rsf.org
組織請求支援:lchesseron(a)rsf.org
編輯室安全審核請洽:training.rsf(a)proton.me

  • RSF 資安實驗室提供資安協助,例如調查帳戶被接管的案件、檢測惡意軟體、以提供防範建議等。本服務免費,記者可要求以母語取得協助。 

聯絡資安實驗室:dsl(a)reporter-ohne-grenzen.de

4.3. RSF 的出版物

  • 無國界記者的記者安全資源:這是一個為記者提供人身安全、網路安全、法律問題及心理健康相關基本、實用資訊的平台,幫助記者加強因應線上與線下的安全問題,保護消息來源,並堅持新聞標準。
  • 無國界記者關於香港的最新聲明:無國界記者監控香港的媒體環境,並提供有關香港新聞自由的最新動態。請至香港資料頁面查看無國界記者的最新聲明。
  • 無國界記者報告:無國界記者近期曾發表兩份關於中國大陸和香港新聞自由的詳細報告:《中國新聞業大躍退》(2021)揭露中國政權打壓知情權的程度;《中國追求的世界傳媒新秩序》(2018)則深入探討北京試圖控制境外資訊的策略。

5 – 外部資源

5.1. 心理健康資源

英文資源

中文資源

5.2. 獨立媒體推薦

英文媒體

  • 《法新社》事實查核:法新社為國際新聞通訊社,在香港設有辦事處,提供全面性的新聞報導,注重事實準確性和打擊不實資訊。
  • 浸大事實查核:提供獨立的事實查核服務,為驗證在香港流傳的資訊、打擊假訊息提供寶貴資源。
  • 香港自由新聞:非營利新聞網站,提供關於香港的即時新聞、分析及專題報導,同時保持編輯獨立的立場。

華文媒體

  • 追新聞:位於英國的媒體,由訂閱者資助,專門報導香港及全球政治新聞,致力於在不依賴廣告收入的情況下提供優質新聞。
  • 集誌社:由經驗豐富的媒體專業人士及有志的年輕記者共同創建的粵語平台,提供有關香港當前議題、藝術、文化及生活方式的文章、深度報導、採訪及播客。
  • 同文:一個位於台灣的獨立媒體,專門報導香港新聞,從外部觀點分析香港社會與政治的發展。
  • 如水:由流亡台灣香港記者創辦的媒體,探討日益受到中國大陸影響、當前的香港政治氣候。
  • 綠豆:由流亡英國香港記者創辦的影音媒體,主要受眾為海外港人,報導香港的社會、政治及文化議題。
  • 端傳媒:總部位於新加坡,提供香港、中國及其他重要區域問題相關的調查報導和深度分析,是華文媒體環境中的重要聲音。
  • 獨立媒體:推廣香港公民新聞的粵語獨立新聞平台,聚焦常被主流媒體忽略的基層議題。
  • 報導者:專門發表香港、台灣調查新聞及深度報導的非營利性媒體,針對兩地社會與政治問題的提出洞見。
  • 法庭線:專門報導法庭新聞特別是有關抗議案的內容的獨立媒體,以深入報導揭露政治壓迫下香港司法程序的真面目。
  • 圓桌19 推薦媒體名單:「圓桌19:提倡中國的知情權」由媒體工作者和中國專家組成,詳列報導香港的獨立媒體名單。

檢查清單:在香港報導前需自問的問題

風險評估

  • 我是否將處理敏感議題?這些議題是什麼?
  • 我是否會與香港政府「紅名單」上的人士會面?
  • 我是否曾發表過批評中國或香港政府的文章?
  • 我是否持有香港或中國護照,這是否會增加我被拘留的風險?

如何保持聯絡

  • 我是否已建立和新聞編輯部及家人保持聯絡的程序?
  • 我是否背好或以實體方式記好律師的聯絡方式?
  • 身為外國記者,獨自旅行是否安全?是否需要當地 fixer 或同事陪同?

資訊安全

  • 我的密碼是否複雜,長度超過16個字元,並盡可能使用雙重驗證?(建議使用 1PasswordBitwarden 等,輕鬆生成並記住長而複雜的密碼。)
  • 我是否熟悉 TorBrave 等安全瀏覽器和應用程式?
  • 我是否已將所有敏感通訊移至加密的通訊平台,(例如 SignalProtonMail)?(這些加密通訊只有雙方都使用安全應用程式時才有效。)
  • 我是否熟知自己的數位設備、儲存設備或雲端硬碟中是否存在可能令我或消息來源身處危險的內容?
  • 我是否已將所有敏感內容備份到安全位置,並確保攜帶的設備已清除所有敏感資料?
  • 我是否已下載 VPN?(MullvadTunnelBear 是兩個可靠的選擇,兩者都有很好的保護隱私、蒐集數據政策。)
  • 為降低監控風險,我是否確保來自本國的網路和電話服務可以在香港使用?
  • 我是否已登出線上帳戶,或為特地為這次的報導工作購買新設備?
  • 我是否使用法拉第袋保護設備,已免被遠端篡改或監視?(這些袋子可阻擋所有進出設備的訊號。)
  • 我是否在抵達香港及通過入境檢查時關閉了所有電子設備?